按照《吉林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吉卫联发【2016】36号)和《2024年吉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产品增补挂网公告》的要求,对医用耗材企业申报的企业信息、注册证和产品信息进行了审核。现将初审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 

 

  2024年吉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增补企业和非血管介入治疗材料、骨科材料、口腔材料、人工器官/组织及配套材料、神经外科材料、体外循环材料、吻合器及附件、心脏外科类材料、修补材料、血管介入治疗类材料、血液净化材料、眼科材料、止血防粘连材料、基础卫生材料、功能性敷料和注射穿刺类等类耗材产品初审结果。

 

  公示时间

 

  2024年5月30日-6月12日。

2024年吉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产品增补初审结果公示  第1张

 

  公示方式

 

  1.直接公示: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耗材通知公告”栏发布相关公示内容,在附件中查看审核情况。

 

      2.企业资质、注册证及产品信息未通过审核的,企业可在公示期内,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正后再送审;已填报未送审的注册证和产品以及注册证下未申报产品,不能再进行修正。只有企业资质和产品资质(注册证、组件信息、code信息)都审核通过的,才可纳入医用耗材采购目录进行挂网。

 

      3.未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企业请及时上传,增补项目结束后,仍未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将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的要求,暂停该企业产品的挂网、交易资格。

 

  申诉质疑

 

  对本企业初审结果有异议的,或认为其他企业申报产品不符合规定的,由被授权人按照“谁举报谁举证”原则,通过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发送,附法人授权书、质疑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加盖公章);或在公示期内将纸质版法人授权书、申报质疑产品表(附件2)、质疑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加盖公章)递交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企业如价格漏报或填报错误的可申请退审,将法人授权书、申报质疑产品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加盖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过期不予受理。如有故意瞒报、漏报产品价格的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对相关企业做出信用评价处置。

 

  企业填报的省级挂网(中标)价格,若是在各省为自主报价,将不作为省级挂网价格依据。

 

  联系方式和地址

 

  联系电话:0431-81862985、81866951。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7楼710A室。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5月30日

 

  1.医用耗材企业和产品增补初审结果表.xlsx

 

  2.申报质疑产品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