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成药和生物制剂规范挂网实施方案》规定,今年1月16日我中心公布了不符合挂网条件的中成药,并给予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后不予挂网,其中:24条原未挂网,18条原已挂网不超3倍;1条原已挂网但超3倍的药品过渡期后纳入重点监控目录。现过渡期已满3个月,按规定将以上药品不予挂网或纳入重点监控目录。

 

  电话:0311-66906539

 

  附件1不符合挂网条件药品表

 

  2纳入重点监控药品表

河北关于过渡期后不符合挂网条件药品处理结果的通知  第1张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