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石井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YSJ-2024HW-04
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石井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23,18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心电监护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64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心电监护仪 |
20(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64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合同包2(自动排痰机等医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83,18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自动排痰机 |
5(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 |
- |
2-2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智能督灸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6,000.00 |
- |
2-3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经皮神经电刺激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6,400.00 |
- |
2-4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特定电磁波治疗仪 |
2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0,78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心电监护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自动排痰机等医疗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心电监护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
(3)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自动排痰机等医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
(3)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至 2024年04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远程电子开标,投标文件需在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开标地点:云平台远程电子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在办理CA和电子签章、投标客户端等操作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致电020- 62313760-807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或通过平台服务热线:020-88696588等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白云区石井人民医院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升平前街49号
联系方式:020-365333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03-611房
联系方式:020-62313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小姐
电 话:020-62313760-807
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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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00:17:3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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