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牙冠挂网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19号)的要求,已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与确认,现将口腔牙冠联动挂网产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至4月28日17:00。

 

  如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省招采子系统(耗材招采管理-公示期申投诉-添加反馈-选择批次(240417-240423耗材))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口腔牙冠联动挂网产品公示表.pdf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关于公示口腔牙冠联动挂网产品的通知  第1张

 

  2024年4月26日